新唐人影片:【禁聞】封鎖Google第一案 原告:法院涉偽證
http://www.ntdtv.com/xtr/b5/2014/09/06/atext1136138.html
深圳民間法律工作者汪龍控告中國聯通封鎖谷歌案,近日在深圳福田區法院審理完畢,但是沒有做出當庭宣判。事後,汪龍投訴,法院職員強迫他在與陳述不符的筆錄上簽字,他質疑法院涉嫌存在違法問題。 |

影片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NTDTV.com
YouTube:中國新聞_勁news頻道
YouTube:新唐人環球新聞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YouTubea facebook
深圳民間法律工作者汪龍控告中國聯通封鎖谷歌案,近日在深圳福田區法院審理完畢,但是沒有做出當庭宣判。事後,汪龍投訴,法院職員強迫他在與陳述不符的筆錄上簽字,他質疑法院涉嫌存在違法問題。
汪龍表示,從5月份開始,他使用的中國聯通網路就無法訪問Google、Gmail等網站,於是他將中國聯通和中國聯通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
這起訴訟被稱為「封鎖Google全球第一案」,由深圳福田法院在9月4號開庭審理。被告中國聯通深圳分公司只是委託律師出庭,中國聯通則沒有人出席。
汪龍:「在審判過程中,審判員問了被告代理員一個問題,你們的網路能不能訪問Google這些網站?被告代理人他也一時沒辦法回答,也不知怎麼回答。後面舉了一個例子說,他在律師所裡面用電信的寬頻是訪問不了Google的。但是這個時候,被告代理人還沒有把話說完,審判員就說,『無法訪問,但是與運營商無關』。相當於代替被告回答了。」
汪龍表示,代理審判員白松靈,讓記錄員按照「無法登錄但與運營商無關」的大意記入筆錄,將不屬於當事人回答的內容,當作當事人的回答,記入了筆錄。
汪龍對此提出抗議,要求代理審判員迴避。但卻遭到一位法官稱這是「院長的口頭決定」而駁回。
庭審結束後,法院沒有立即作出宣判。
汪龍表示,庭審時的蔡姓記錄員,並不是福田法院的法官或職員,開庭時也沒有佩戴證件;所做的筆錄內容也與他的陳述不符,所以他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之後,蔡姓記錄員強行要汪龍簽字,並破口大罵,甚至要關門對汪龍採取暴力行動。汪龍只得現場報警,蔡姓記錄員才作罷。
其實,在開庭之前,汪龍就接到深圳龍崗區國保的電話,說在兩點鐘約見他。汪龍拒絕後,把消息在推特上發出,並寫道:「如果在本信息發出後的6個小時內我沒有再次更新,說明我有可能被強迫失蹤了,請持續關注!」
汪龍:「這個官司能不能告得贏,大家心裡都明白,甚至就像很多網民所說的,這個官司肯定是告不贏的。但是我認為這個官司意義在於體現,通過我去起訴,包括開庭一系列的過程,來告訴大家公民是有這個權利的,是需要主張這個權利的。」
汪龍認為,如果沒有人去做,公民的這個權利肯定不能實現;如果所有人都去主張的話,權利才可能實現。
廣州自由民主人士徐琳:「官司打贏不是最主要的。他也是通過這件事情喚醒大家這種抗爭意識,讓大家更加瞭解這個專制的邪惡,同時用他的行動帶動大家。」
廣州自由民主人士徐琳表示,汪龍的行為是對言論封鎖的一種抗爭。通過他的這種抗爭,網民知道政府在遮罩很多網站。這可能會引發網民的好奇心,想法瞭解更多的國外媒體,從而打破政府的管控。
大陸律師劉先生指出,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規定互聯網不能訪問境外網站,只是說不能上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和淫穢色情網站。顯然,Google、Gmail不屬於此列,但法院肯定會找到藉口,為國家封網的行為背書。
大陸律師劉先生:「明文規定的法律或者法規也好,司法解釋也好,沒有一條法律依據,給他們這些政府部門屏蔽相關的網站,來提供支援。」
劉律師說,中國有一些法律的解釋權就在法院,而且法院還會利用嫻熟的「踢皮球戰術」搪塞網民。例如,之前有上海網民做過類似的起訴,但上海法院以網民能「通過代理伺服器訪問」為藉口,直接判網民敗訴。
【新唐人2014年09月06日訊】採訪/田淨 編輯/宋風 後製/肖顏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