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無法播放影音文件,請點擊播放或下載
新唐人影片:【禁聞】先抓後審記者 中聯重科有後臺?
http://www.ntdtv.com/xtr/b5/2013/10/25/atext990613.html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被指涉嫌「損害商業名譽」罪,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逮捕,《新快報》的頭版再次呼籲當局「放人」。目前,記者涉及所謂「損害商業信譽罪」的適用,存在爭議,而當局「先抓後審」的做法,也令人質疑陳永洲所報導的湖南上市公司----「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有何背景?
影片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NTDTV.com
YouTube:中國新聞_勁news頻道
YouTube:新唐人環球新聞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YouTubea facebook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被指涉嫌「損害商業名譽」罪,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逮捕,《新快報》的頭版再次呼籲當局「放人」。目前,記者涉及所謂「損害商業信譽罪」的適用,存在爭議,而當局「先抓後審」的做法,也令人質疑陳永洲所報導的湖南上市公司----「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有何背景?
對於湖南警方指控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損害商業名譽」,並將他刑事拘捕,《新快報》在23號頭版《請放人》的評論文章中寫道: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所有的15篇批評報導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從去年9月26號《新快報》首發陳永洲的「中聯重科大施財技,半年利潤虛增逾7億」,到今年6月,陳永洲先後發表15篇有關「中聯重科」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的報導。陳永洲還向香港聯交所、香港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涉案。
原身是國營企業的「中聯重科」,於2000年和2010年,分別在深交所和港交所上市,為「工程機械業」領軍企業,2010年銷售收入達463.23億人民幣。
不過,也有同行質疑陳永洲是否收受「中聯重科」競爭對手的錢。
對此,《新快報》發表聲明,陳永洲在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事件中,不存在違反新聞職業操守和違法違規行為。
《新快報》一位負責人表示,「如果陳永洲報導有問題,我們非常歡迎中聯重科通過正常管道和程序跟我們交涉。可以和我們打官司,如果官司輸了,我們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我們就關門。」
這位負責人還說,「《新快報》處理此事最大的原則是,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解決。」
據瞭解,事件的過程是﹕今年9月16號,「中聯重科」向長沙警方報案,10月15號,長沙警方發「網上追逃令」,但陳永洲並不知情,17號,陳永洲接到廣州警方派出所電話,要向他瞭解情況,18號,在妻子的陪同下,陳永洲到派出所,一進門就被來自長沙的警察以「涉嫌犯罪」強行帶走,19號,陳妻接到丈夫電話,告知他被刑拘。
10月23號,長沙市公安局向媒體解釋為何跨省刑拘,理由是陳永洲涉嫌捏造虛假事實,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損害了「中聯重科」的商業信譽。
然而長沙市公安局的回覆,不僅引起《新快報》的強烈抗議,也引起中國記者協會和中國法律界人士的質疑。日前,中國各地的數十名律師組成律師觀察團,對長沙警方拘押陳永洲表達不滿。
網友、律師:「基本上,我的看法就是他這個是職務行為,應該是民事糾紛,警察不應該介入,就是普通兩個單位之間的民事糾紛,如果認為構成侵權,那麼可以通過打官司,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不應該有警察介入。」
「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範以錦,曾任廣東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他表示,如果警方掌握陳永洲涉嫌敲詐勒索或受賄證據,應以這兩個罪名拘捕他,不能「先抓後審」。
據瞭解,「中聯重科」董事長詹純新,是湖南省高級法院前院長詹順初的兒子,同時又是湖南省委前第一副書記萬達的女婿。
不願透露姓名的「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說,案件已引發中央高層關注,中紀委、中宣部已介入關注案件。
據報導,中國大陸這10年來的重型機械行業競爭激烈,總部都在湖南長沙的「中聯重科」和「三一重工」,曾經因為競爭而互相拆臺,併發展到兩企業員工武鬥。
雖然民營企業「三一集團」主要創始人梁穩根是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工商聯常務執委,去年還與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一起訪美。不過,即使有這樣的背景,最後也鬥不贏「中聯重科」,而黯然離開長沙。
【新唐人2013年10月25日訊】
重要連結:
【相關連結】: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