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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影片:【禁聞】劉萍舉牌被捕將開審 成判罪風向標
【中國新聞評論_劉萍案】
http://www.ntdtv.com/xtr/b5/2013/10/10/atext981537.html
中共目前已經拘押了至少10名倡議官員財產公開的活動人士。江西新余49歲維權人士劉萍,因在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今年5月遭公安刑事拘留。法院10月中旬即將對劉萍開審。律師呼籲外界關注此案的進展,因為「劉萍案」,極有可能成為其他被捕人士判罪的風向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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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目前已經拘押了至少10名倡議官員財產公開的活動人士。江西新余49歲維權人士劉萍,因在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今年5月遭公安刑事拘留。法院10月中旬即將對劉萍開審。律師呼籲外界關注此案的進展,因為「劉萍案」,極有可能成為其他被捕人士判罪的風向標。
曾獨立參選地方人大代表的劉萍,在今年4月23號,聲援北京「公民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的舉牌活動中被捕。5月7號,江西新余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她刑事拘留。檢察機關在批准逮捕劉萍時,將罪名改為「非法集會」。近期又追加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以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兩項罪名。
劉萍的律師張雪忠認為,因為警方指控劉萍「非法集會」的辦案過程,存在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具備說服力,才又追加兩項新罪名,他覺得,新罪名甚至比原先的罪名,更加荒唐可笑。
中國維權律師馬綱權認為,要構成「非法集會」,必須先認定是不是集會。
中國維權律師馬綱權:「另外一個方面,這個集會也是我們國家賦予公民憲法性權利,既然有憲法規定了集會自由,那麼就不能加以限制,非法集會裡面有一個比較重要的行政強製程序,有集會了,公安機關必須發佈一道解散集會的命令,在集會的人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按照刑法規定,才構成非法集會罪。」
而中國維權律師趙永林表示,擾亂公共秩序、非法聚會,和尋釁滋事等,是目前中共當局對公民打壓經常使用的罪名。
中國維權律師趙永林:「整體她的這個罪名,我們是感覺不合適的。我們經常看到在大陸很多公園裡邊、在馬路上一些這樣的舞蹈、那些唱紅歌的那樣的聚會都沒人管,這說明用這種罪名去對待的不是這種形式,而是說你的內容是甚麼﹖甚麼叫非法聚會﹖這個在界定上,我感覺這可能是政府構陷公民的一個法律手段,這些罪名都是一些『口袋罪』。」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權律師表示,從警方三度更改劉萍的罪名不難看出,沒有一個罪名是成立的。因為公民聚餐討論、寫文章、接受採訪、拍照都屬於公民的言論自由範疇,根本不構成違法犯罪。
在北京因舉牌、參與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袁冬、丁家喜、趙常青等「十君子」,以及新公民運動支持者、中國知名投資人王功權,被抓捕的時間都比劉萍早,但遲遲沒有進入審判程序。
劉萍的律師張雪忠呼籲外界關注此案進展,因為它極有可能成為當局對「新公民運動」被捕人士判罪的風向標。
趙永林認為,這是中共高層達成的共識。
趙永林:「(劉萍案)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全國公民運動抓捕的第一個開庭案。它不是一個普通的案件,因為他們沒把它作為一個普通的案件去對待。現在通過這種個案,我們也是在判斷政府對待公民問題上,下一步走向是一個甚麼樣的態度,這也是我們非常擔心的一點。 」
網友余承冬在微博上表示:財產公示真的會顛覆這個政權嗎?
北京維權人士胡佳認為,當局審判劉萍,是為震懾這些當局認為最具威脅性的組織化和街頭化行動。
星期一,劉萍的女兒廖敏月在微博中透露﹕她被要求噤聲,不允許接受媒體採訪,要不然會受到處分。
【新唐人2013年10月10日訊】採訪編輯/易如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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