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影片:【禁聞】中美交換賬戶資料 貪官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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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終於同意與美國合作,執行七月一號生效的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相互提供對方公民在本國的銀行帳戶資訊,這樣中國在美國的銀行可以避免被列入制裁名單。這個協議簽訂後,是否會引起中共貪官的恐慌,我們來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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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6月30日訊】日前,中共終於同意與美國合作,執行七月一號生效的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相互提供對方公民在本國的銀行帳戶資訊,這樣中國在美國的銀行可以避免被列入制裁名單。這個協議簽訂後,是否會引起中共貪官的恐慌,我們來看看。
美國財政部日前表示,已經與中共當局草簽了一份協議,用來實施2010年美國通過的一項遏制海外逃稅的聯邦法律,這項被簡稱為「肥咖條款」(FATCA)的《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要求世界各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申報美國納稅人在當地擁有的帳戶資料。不遵守規定的機構,在美國的收入將被預扣百分之卅稅金。
根據「肥咖條款」,中國將向美國政府提供美國公民的金融賬戶信息,而美國也會將中國公民的美國賬戶信息提供給中國。
台灣《聯合新聞網》引述美國「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KPMG)中國稅務合夥人金斯利(Charles Kinsley)的話表示:全球多數大國都已經與美國正式或非正式的達成這項協議,中國是最後與美國達成實質性協議的主要國家。
《中國證券網》透露,中共官員過去曾經私下表示,擔心遵守「肥咖條款」會揹負潛在負擔。
北京註冊會計師杜延林:「如果官方想審查某個官員或某個富人的資產情況的話,這些信息是有用的。」
根據去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數據,目前,外逃的中共黨政官員、公安、司法人員、國企高管人員及駐外中資機構人員,達1萬6千人到1萬8千人,捲款8,000億元。
不過,《中國經濟週刊》日前根據跨國公司「波士頓諮詢集團」的調查報導說,2011年,中國富豪在中國擁有約33萬億元的資產,其中2萬8千億的資產已經轉移到海外,約佔中國2011年GDP的3%。
那麼,中國和美國交換這些銀行信息後,給中共的反腐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中國《人民監督網》版主朱瑞峰:「它查貪官,你是政治對手它就查你,如果是符合它,它自己人就不查了,要都查這貪官,還用公佈賬戶嗎,99%抓起來都沒問題。」
最近落馬的原江西省委書記蘇榮,在出事前,原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建華,因為舉報蘇榮而遭到打擊報復,周建華最後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河北石家莊市建委工程處處長郭光允,因為舉報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而被開除黨籍,勞教兩年。
中國記者因為揭露貪污腐敗,遭到報復和追殺的就更多。
前《山西青年報》、《新華社》記者高勤榮,因為揭露山西官員貪腐,被關冤獄8年。儘管高勤榮被冠以「打假」記者稱號,出獄近十年,仍沒有找到正式工作。
朱瑞峰:「它現在主要是維穩,左右逢源,中國的反腐敗是選擇性的,要是說美方把他們的賬戶拿過來去查、如果這個反腐敗始終反,就亡黨亡國了。都貪,沒有不貪的。」
有媒體指出,公佈國外賬戶,反腐作用有限。因為除了與中國簽訂刑事司法協助協議的國家數量不多,另外,到相關國家詢問證人、鑒定人,搜查、扣押、有關物品 的移交等都很難,而引渡就更難﹔另一方面,出於當事國的本土利益,很多國家採取拖延的方式方法,將外逃貪官攜帶的贓款進行扣押、消毀甚至直接沒收。
報導說,金斯利認為,美國宣佈中國原則上同意實施「肥咖條款」,可緩解中國的銀行面臨受罰的危險。而美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波森(Keith Pogson)指出,如果中國拒絕簽署協議,外國銀行設在中國的分支機構,因為遵守中共當局的規定,不向美國提供美國納稅人資訊,這些機構也會受到美國處罰。
採訪編輯/劉惠 後製/肖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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