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影片:【禁聞】西班牙法官 下令逮捕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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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下令國際刑警組織以「種族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等罪名,發佈對江澤民的逮捕和監禁令。雖然中共外交部在2月7號要求西班牙當局,阻止對中共前領導人在西藏問題上的行為,採取進一步法律訴訟行動。但西班牙國家法院還是依據「普遍正義」原則,就支持西藏團體所提的告訴加以處理。據瞭解,逮捕令一旦發出,這些中共前領導人一出境,就可能遭到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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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2月12日訊】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下令國際刑警組織以「種族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等罪名,發佈對江澤民的逮捕和監禁令。雖然中共外交部在2月7號要求西班牙當局,阻止對中共前領導人在西藏問題上的行為,採取進一步法律訴訟行動。但西班牙國家法院還是依據「普遍正義」原則,就支持西藏團體所提的告訴加以處理。據瞭解,逮捕令一旦發出,這些中共前領導人一出境,就可能遭到逮捕。
英國《路透社》報導,2月10號,西班牙高法法官伊斯梅爾‧莫雷諾命令國際刑警組織,發佈對江澤民的逮捕和監禁令,另外還下令逮捕前總理李鵬、政法界元老喬石、前西藏黨委書記陳奎元、和前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彭珮雲。
據報導,2006年,兩個支持西藏的團體,和一名西班牙籍僧人,向西班牙法庭提起訴訟,指控包括江澤民和李鵬在內的中國前領導人,在西藏犯有「反人類罪」。
他們指控五名被告,積極執行讓大批漢人定居西藏自治區的政策,並長期羈押數以千計的藏人,予以刑求和非法虐待。
伊斯梅爾‧莫雷諾在他的裁決書中說:江澤民負責監督管理那些直接違法的人,所以他應該對下屬在西藏行使的酷刑和其他反人權的行為負責。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達瓦才仁:「這種反人類或者對西藏文化的滅絕,類似這些現像一直都是存在,任何中國的領導人都有一份,所以國際社會有這樣的方式去彰顯,以及有這樣的方式維護普世價值,這對我們來說當然是非常好的。」
西班牙的法律系統承認「普遍管轄原則」,也就是不管甚麼人在世界任何地方犯下「反人類罪」,都可以在西班牙被起訴。
達瓦才仁:「有很多的國家,因為經濟的利益而放棄道義上的責任,很多這樣的趨勢,不太願意去招惹中國的這樣一個局勢下,西班牙的法庭能夠完全拋棄利益糾葛,而是從道義、從國際法或者是從普世價值的角度,對中共的邪惡提出這樣的通緝以及逮捕,當然是非常了不起的創舉。」
多年來,西班牙法官曾裁決犯有「反人權」罪行的國際人物有罪,並試圖逮捕這些國際人物。1998年,智利軍事獨裁者奧古斯圖‧皮諾契特,就是被西班牙前法官加爾松以「普遍管轄原則」逮捕。
美國紐約城市大學政治學教授夏明:「中國政府還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在收買輿論,在全球也在不斷打造它自己的形象。對中國的人權問題,無論是迫害地下教會、迫害西藏佛教徒、或者迫害新疆的穆斯林,還有迫害法輪功,如果這些所有的問題,如果西方國家沒有以美國為首,形成一個比較團結的陣營,那中國政府我想基本上不會予以理睬和擔憂的。」
達瓦才仁:「因為中共可以把這說成是國外反華勢力等等,但是它至少對中共的一些領導人或一些肆無忌憚的侵害人權殘害一般人民的官員給他們一個警鐘,讓他們知道,這個世界並不是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會有一些正義人士盯著你。」
事實上,這不是西班牙法庭第一次向江澤民發出逮捕令。早在2009年11月28號,西班牙國家法庭已做出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五名中共官員。
西班牙國家法庭在歷經兩年詳細的蒐證調查後,依斯馬爾‧雷諾(Ismael Moreno)法官在2009年11月通知「人權法律基金會」(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HRLF),法庭同意根據訴狀內容,受理起訴被告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等重大罪行。
據瞭解,中共自從1999年對法輪功進行鎮壓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國際上先後控訴了三十名參與迫害的中共高官。其中,被控訴最多的是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兇——江澤民。
採訪/常春 編輯/黃億美 後製/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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