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視頻新聞_吳虹飛_言論自由】
http://www.ntdtv.com/xtr/b5/2013/07/29/a939686.html
大陸搖滾歌手吳虹飛因為發微博「想炸建委」,而被當局以「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刑事拘留,可能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輿論認為「吳虹飛無罪」的同時,更深一層指出,如何處置吳虹飛事件事關言論自由走向,一旦吳虹飛被重判,則代表著大陸最後的言論自由陣地也被攻陷。中國網路媒體專欄作家劉逸明指出,中國大陸現在有很多人對中共當局的統治非常不滿,但在網上用言論發洩的人還是比較溫和的,如果中共出於對這些言論的懼怕而持續打壓網路言論自由,那麼無從發洩的民眾,將會從網路世界轉移到現實生活當中,以實際的行動洩憤。
影片來源:新唐人電視 NTDTV.com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YouTubea facebook
大陸搖滾歌手吳虹飛因為發微博「想炸建委」,而被當局以「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刑事拘留,可能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輿論認為「吳虹飛無罪」的同時,更深一層指出,如何處置吳虹飛事件事關言論自由走向,一旦吳虹飛被重判,則代表著大陸最後的言論自由陣地也被攻陷。
吳虹飛的辯護律師李金星和陳建剛在27號發表聲明說:「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吳虹飛的言論沒有達到刑事犯罪具有的標準及危害性,「顯然不構成任何犯罪」。
大陸搖滾歌手吳虹飛代理律師陳建剛:「甚麼叫做犯罪,必須是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這才能構得上犯罪, 像吳虹飛,說了那麼幾句話,發表了一下個人的情緒,是我想,不是我要,不是我已經做了,這樣根本不應該構成犯罪的。這個案件事關重大,事關老百姓說話的權利、事關釐清言論自由權和犯罪的權利。」
法律界認為,雖然刑法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可以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必須是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前提下,但顯然吳虹並沒有達到這個程度,甚至連《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擾亂公共秩序」都沒有達到。因此,兩位辯護律師的觀點,得到了輿論的普遍支持。
中國資深媒體人高瑜:「那怎麼能危害社會啊,網上都說了嘛,中國人最愛罵人了,不管說『弄死你』也好,還是那些國罵也好,你要那麼定,就是全國人都有罪呀,就那些罵人的話啊,這個問題非常荒唐的。」
目前為止,大陸有近八成的網民認為,吳虹飛的微博雖然言辭不當,但很明顯只是抱怨和宣洩的戲言,不會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也不具有任何煽動性,更何況民眾有表達自己的不滿的自由。
中國網路媒體專欄作家劉逸明:「在吳虹飛那裏,所謂的暴力語言不過就是說說而已,我們不相信她真的會去幹出爆炸的事情。」
陳建剛:「每個人有發表個人言論的自由,這是憲法規定的權利,各國除非這種特別集權的國家,否則的話,一個正常的國家,老百姓是有說話權利的,有發牢騷的權利,甚至有罵人的權利。」
也有一成多民眾認為,由於吳虹飛是公眾人物,而且擁有12萬微博粉絲,她的言論過激,可能會起到一定煽動作用,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劉逸明:「確實公眾人物說話是應該慎重一些,但是你要是說一個人被煽動,那被煽動的方面很多,電視裡面就沒有煽動?那麼多的反映中共革命的片子,包括很多古裝劇裡面官逼民反的,這實際上也可以起到同樣的作用啊,你官方要是事情做的好了,讓老百姓滿意了,不管別人怎麼煽動,也不會出現暴力事件。」
除去上述兩種觀點,只有極少數的人讚同當局處理吳虹飛的作法。
評論人士多認為,當局對付吳虹飛更大的目地是為了打壓言論自由和異見人士,因此當局的做法才招致惡評如潮,因為這關係到了每個網民的切身權益。
劉逸明:「因為吳虹飛這個人是比較敢說話的,當局趁這個機會將她繩之以法。含有明顯的打擊報復,既可以懲罰吳虹飛,又可以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中國網路媒體專欄作家劉逸明指出,中國大陸現在有很多人對中共當局的統治非常不滿,但在網上用言論發洩的人還是比較溫和的,如果中共出於對這些言論的懼怕而持續打壓網路言論自由,那麼無從發洩的民眾,將會從網路世界轉移到現實生活當中,以實際的行動洩憤。
【新唐人2013年07月29日訊】
焦點連結:
The least you must see regrading Live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
重要連結:
相關連結: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