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真相新聞_中央政法委_首惡】
http://www.ntdtv.com/xtr/gb/2013/04/27/atext887818.html
近日,海外媒體報導,哈爾濱呼蘭裕強村三村民在起訴哈爾濱市公安局違法拘留時,看到官方記錄顯示:「因上訪或法輪功被拘留和教養 不給立案並加重打擊」等違法詞語,警方併稱指令都來自中央政法委,老百姓至此明白:在現今中國,中央政法委最大,大於憲法,一切都得按中央政法委的規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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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紀元首發 禍亂中國法制首惡 警方曝光:指令全來自中央政法委
影片來源:新唐人電視 NTD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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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媒體報導,中共警方文件曝光,「違反中國法制」的是政法委。在現今中國,中央政法委最大,大於憲法,一切都得按中央政法委的規定辦。
近日,海外媒體報導,哈爾濱呼蘭裕強村三村民在起訴哈爾濱市公安局違法拘留時,看到官方記錄顯示:「因上訪或法輪功被拘留和教養 不給立案並加重打擊」等違法詞語,警方併稱指令都來自中央政法委,老百姓至此明白:在現今中國,中央政法委最大,大於憲法,一切都得按中央政法委的規定辦。
海外媒體博訊日前報導,中共哈爾濱市政法委書記鄔隹林最近在一次專門會議上強調:「因為上訪或者是因為法輪功而拘留和教養的,如果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而到法院起訴,一律不給立案。」
「如果當事人不服,繼續打擊、加重打擊。」「賴在法院不走的,找公安機關配合,以妨礙公務、擾亂秩序為名拘留。公安局可與法院一起配合勸說,勸說不聽的再次行政拘留。繼續行政執法。」
這是4月15日哈爾濱呼蘭裕強村三位曾被非法拘禁的村民,在區法院行政庭長於波親手提供的會議記錄上看到的。
三村民起訴哈爾濱市公安局違法拘留
2012年9月19日哈爾濱呼蘭裕強村村民陶恆、呂祥玲、李淑鳳三人,因欲去北京向已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諮詢法律事宜,在哈爾濱火車站被呼蘭區公安局攔截拘捕,關押於呼蘭看守所整整10天,沒有給予任何法律手續。
三人被釋後於10月12日向呼蘭區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對三人的行政拘留處罰行為違法。呼蘭區法院耍賴,稱因原告不能提供行政處罰決議書、證明不了這種行政行為存在,所以不予立案。
12年11月8日,三人再向哈爾濱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復議申請:請求確認呼蘭分局於2012年9月19日對申請人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違法。
在長達4個月的漫長等待之後,哈市公安局才分別在2013年3月12日給呂祥玲、李淑鳳、3月19日給陶恆送來了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駁回了三人的復議要求,將三人求助司法、依法維權的正當合法行為定名為「串聯十餘人,因土地補償問題欲到北京上訪」,並稱因此對三人作出的拘押10天的行政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正確,處罰適當,程序合法。」同時決定書也不得不依法說明:「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行政復議決定書15日內向呼蘭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決定書所署決定時間為2月19日,哈市公安局整整延遲了1個月才送達申訴人,有意延誤申訴人的不服上訴時限。陶、呂、李三人在3月21日立即向呼蘭區法院遞交訴狀、提起訴訟。次日又從郵局郵寄一份。呼蘭區法院立案庭金庭長答應7天給答覆。但陶、呂、李三人在三週之內又接連去了三次也仍舊得不到答覆。接待者找各種理由不立案,也不給不予立案司法文書。
4月12日三人再去追問,立案庭姓金庭長、行政庭於波庭長接待,於波說馬上要去市政法委召開的緊急會議開會。事關呼蘭雙井教師上訪事件。呼蘭區雙井鄉有700多教師因下崗待遇不公事上訪,其中也有多人被刑拘、教養,這些人不服,鬧得很凶,一再要求立案起訴。市政法委召開緊急會議處理,於波稱他們會把三人的這個案子也帶上去,聽領導意見。等市政法委開會有明確答覆後再說。
於波又說對三人的案子不予立案是有根據的,他說根據是中共中央政法委2009年第22號文件,該文規定:鬧訪的、上訪的,或因為這些情況發生公安機關介入而引起起訴的,各級法院不予立案。由此而要求公安機關賠償的,各級法院也一律不予立案。
三人要求出示政法委文件的全文,認為政法委的規定與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相牴觸,於波說有牴觸也得按政法委的規定辦,文件不提供,要老百姓自己查。
因上訪或法輪功被拘留和教養 不給立案並加重打擊
15日三人又去,先找立案庭金庭長,金廳長找來行政庭於波庭長。於波庭長說:「不用多說了,你們都識字、都是明白人,這裡有監控錄像我也不敢多說,我把會議記錄拿給你們看」。